申请法院执行,最大的问题不是查封。
而是找不到财产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97.html
法官也得靠工具,看到了才能有的放矢。能查到什么,取决他的工具:“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”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97.html
包括面向全国的“总对总系统”,以及地方上面对省内本地的“点对点系统”。而总对总的范围,一般要大于点对点(地方系统差异较大)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97.html
但网越大,网眼也越大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97.html
法官说“没有可执行财产”,指的是网里瞅不见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9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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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微信、支付宝
这里经常出问题,比如有时法官对某个人发起财产查控,这些公司没有及时响应很常见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97.html
而且会出现被执行人关联账号反馈不完全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97.html
比如前些年一个人可以注册多个微信号,也就是1对N。但这个信息在向法院系统反馈的时候,1对N也经常会变成1对1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97.html
现在网络查控不像之前,只支持冻结账户反馈时余额,可以超额冻结了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97.html
2、外省市的房子
技术上没有通信问题,但是有信息壁垒,而且较为复杂。
31个省和几十个市级单位的查询入口,很多都是发起查询指令后无应答。各个地区和机关都把自己掌握的信息藏起来,谁也不放开。
不知道放开得暴露多少秘密。
除了这种跨省市的情况,只办了备案登记、预告登记的房子,法官也很难查。
3、知识产权、矿产
这个简单,总对总系统的查控选项中,根本就没有这俩选项。
这两项的线索,只能要自己证明出来交给法官。
4、应收账款
金税四期和总对总系统,没有任何要并网的风声,对于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,只能自己提供线索。
而且恐怕还要通过诉讼确定代位债权。
5、银行财产
全国性银行几乎都能查询,特别是“银联”机构,基本都查得到。
是基本上,不是百分百。
有些具体情况,需要和执行办案人良好沟通才能问到。
地级市、县区级的银行,只有一部分能全部查询,剩下的法官根本也看不到。
而且,大量的银行机构没有接入,特别是村镇银行、信用社、XX农村商业银行。
甚至像市级银行(如南京银行、成都银行、青岛银行),都有可能没接入法院的执行系统。
这方面很多人会想当然。
但是,如果提供了外省地方性银行的财产线索,可以手动添加,直接提起冻结。
6、保险难查
你的保险,无论理财性质也好、保障性质也好,大多都是查不到的。
保险公司与法院系统的合作程度,还没有银行和法院高。
线上基本查不到,线下法官不会给你跑腿。
别说这个,以上海这边执行法官排满的工作量,能在总对总系统上给你筛一遍,就谢天谢地了。
7、社保公积金
点对点查控一般可以锁定,但问题一般出在对接人身上。
因为现在只支持查询,法官无权在线冻结扣划公积金。
难免在对接公办单位时,碰上有那些个别扭人,怎么说就是不给反馈。
8、长期的资金流水
法官说的“账户余额可以看”,是查控系统上最长只能看到6个月的。其实比较有限,但这就是法官的权限了。
法官真的想要调取流水确保执行了,才会线下处理。基本上,又急又大又有点社会影响的案子,才会这样优先处理。
9、信托资金
法院手再长也查不过去,这个基本就不用想了。
10、法官的操作可能有遗漏
比如上海的法官,执行在青岛的被执行人,上海法官对于山东区域银行发起的查询,不可能完全穷尽。
执行难,最大难在执行啥。
法院的查控能力,可以视为基本限于总对总系统内。所以上面这些情形如果有可能,都得要请律师、或者发动其他关系去收集线索。
你得知道哪里可能有线索,才能想办法。
1F
你这篇文章很大程度上是普及执行财产范围,但也分法院和地市,比如我们当地法院,公积金可以执行的。
B1
@ 11 这些情况,基本都是必查项。你根本不了解执行工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