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从此告别案例检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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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裁判文书的门,向法院打开

为了进一步“规范和深化司法公开”:202411日,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上线运行,但仅支持全国法院干警在四级法院专网查询检索裁判文书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47.html

法律界哀声四起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47.html

看规定的各个方面,明显要替换掉公开的文书网,做成专网。专网的收录起始日是202111日,而正是在2021年,公开文书量骤降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47.html

这像是一个有计划的收缩,只是提前一个月才通知大家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47.html

作为律师,从执业一开始就使用过各种各样的案例检索系统。早起是北大法宝、无讼,后面是律所专门买的威科先行,还有一些团队自己购置的Alpha系统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47.html

我们并不反感案例检索,反而能从中得到很多思路和经验收获,这是实打实的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47.html

自法院开始推行类案裁判制之后,很多案件中我们也会向法院提交类案。虽然凭心而论,向法院出示的案例效果,是一个难以定量分析收益的工作。有可能最终认定的结果,是因为法官的内心确信、而非提供的参考案例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47.html

但这些工作都不需要了。这次,律师贴近群众,和群众一样不用看新案例,未尝不是最高院直接帮律师减负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47.html

最新的类案处理,公众一概不知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47.html

二、案例检索,刚被新工具“杀死”

但紧接着,新工具就失去了增长空间。文章源自falvbiji.com远川行笔记-http://www.falvbiji.com/647.html

今年126号,有一个法律产品从邀请试用的知乎律师大V圈里传出来,叫meta.law,之前秘塔搜索开发商做的。

这个产品是基于2014年至今的裁判文书库训练而成,各种意义上比课本都更接近司法实践。

不夸张地说,他对问题的结论,可能比很多律师的知识储备要丰富。

从效率上来说,可以分掉律师很多的工作量。

贴一张图,大家可以自己感受。

作为律师来说,这是个难得的好产品。但急于在beta测试阶段就公开,肯定是看到了裁判文书收紧的政策趋势。

时势造英雄,这也是个生不逢时的产品。

三、新的“有关系”律师要出现了

都可以预想到,很快就会出现吹嘘“我有关系能检索到最新案例”的法律掮客。

这比吹“认识法官、检察官”安全多了,勾兑派也要衡量风险嘛。

收益高风险低的营销话术,何乐而不为?

“他们都看不到现在的裁判思路,我整天看呢”

想我们这种没有“关系”,不能“整天看裁判思路”的律师,还能怎么办呢?我们这种“没有检索资源”的律师,只能是看不到、用不着。

自身积累过硬尚且还好,之后淘汰一批浑水摸鱼入行的律师,也很容易预见。

这种是吹嘘勾兑,而真的勾兑派肯定也会出现,新的裁判文书会不会流出?

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,更何况案子的结果都是利益导向,有利则可图。估计以后市面上,肯定也会流出各种版本、真真假假的文书电子版。律师尚且如此,作为信息弱势方的当事人,更是难分真假。

那让法官朋友查询案例,算不算“利用职务便利呢”,过年过节送点年货是不是都涉嫌受贿了?

之后法官朋友们受到的影响和诱惑可能也不小。

四、法官和律师的法律水平

毕竟一边有源源不断的新实务知识可以学习,而另一边,只能看着过时的裁判文书干瞪眼。时间越长,差距越大。

之后开庭,向法官提法律意见,不管再小心翼翼,也有可能面临依据“不好意思啊,X律师你说的这个已经有很多类案出现,我们都学习很多了啊。”

多丢人,以后拿不准的法律适用意见是不是直接不提了?不可知则不可测?

司法的社会监督这件事,看来之后要长期处于休息期。对了法官之外的警察、检察官、律师、行政执法人员、法律学子、当事人、社会大众,这扇门现在已经关上。

所谓“深化司法公开”,词不达意了。

weinx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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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深上海律师。主攻民商事纠纷、不动产、涉刑案件、公司顾问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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